李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突出强调了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这与目前科技发展规律和国家经济发展需求有着密切关联。首先,在重大前瞻性战略科技创新领域,市场是失灵的,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进行相关资源的配置和规划引导。其次,基础科学领域和重大科技攻关往往需要投入超大规模资源和力量,不是一般民营企业和资本所能承担和完成的,政府和国有企业、国有科研机构在其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不可或缺。最后,大国博弈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得经济竞争愈发聚焦于核心技术,而核心技术和高端科技成果是无法通过传统的自由贸易获取的,是买不来、换不来的,必须依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解决。过去我国在关键领域,在涉及国家产业安全的重大战略领域科技力量聚焦不够、准备不足,存在风险隐患。因此,亟须把建设一支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水平的“国家队”作为科技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从嫦娥五号“上九天”,到“奋斗者”号“下五洋”,从量子计算挺进科学前沿,到疫情防护、疫苗研发为人民健康安全织牢“保护网”,从基础研究到高新应用技术研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展现了使命担当。进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应对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格局的深刻变革,还是催生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都需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李政:在目前全球产业链重构、多国全球产业链回缩与战略调整的大背景下,对于发达国家部分核心技术的依赖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而我国部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原始创新和突破性创新能力较为薄弱原因很多,但根子是基础理论研究跟不上,源头和底层的东西没有搞清楚。国务院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存在严重短板,基础学科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原始创新成果缺乏,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协调发展,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具有引领性的原始创新突破是下一步发展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国工程院发布的“中国制造强国发展指数”,我国产业链在全面布局和总体规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在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基础能力方面与美国、德国、日本等传统制造业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产业基础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存在一定产业风险。目前,我国实现自主可控的产业仅有6类,占比23%,有10类产业对外依存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是集成电路产业、高端芯片产业、设计和仿真软件等领域。
我国的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自 1991 年开始,三十余年来,研发支出逐年上升。2020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共计24426 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总量稳居全球第二。但是从研发投入强度来看,2020 年中国研发投入强度为 2.4%,而全球排名靠前的国家研发强度一般保持在 3%左右,中国距美、日、德等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在研发支出结构上,中国的研发支出主要侧重于试验与发展研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仅占总体支出的16%。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更加侧重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领域,分别占比 36.5%、31.8%和38%。
目前,世界上的科技强国无一例外都是基础研究强国,深厚的基础研究支撑积累是科技强国实现的必要条件。但相比较于其他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具有资金投入多、研发时间长、不确定性等特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属性。尽管一直以来,理论界一直存在对于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支持创新所产生的促进以及抑制创新效率的争论,但是在实践中,各国政府纷纷制定科技战略、发布相关政策,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参与到基础研究中来。我国政府在基础研究领域同样扮演着“国家队”的重要角色,通过制定一系列面向本国国情的科技战略,加强基础知识强化建设;面向关系着国家产业安全的重点产业设立国家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机构,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集中攻关。此外,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全面激励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在市场与政府两种力量的作用下有效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
可以说,政府是进行基础研究领域的关键主体,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协调多元科研主体之间的关系、完善社会捐助等制度,推动基础研究不断夯实迈向新台阶。我国要抓紧启动十年基础研究行动计划,围绕数学、物理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的、科学的、前瞻性的科学研究基地,从整体上提高国家创新的集体效益。同时,持续深入地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放管服”最大限度地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激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此外,科技界自身也要进一步加强学风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科学精神,以尊重科学规律的态度来推动我国科学研究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李政:据统计显示,近年来税收鼓励创新政策的成效十分明显,有力促进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2020 年 3 月 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同时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这两项措施对企业开展创新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有利于节省企业的研发成本并鼓励其开展创新活动,为我国制造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供助益,对于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创业型经济体系,激发保护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而企业家是科技创新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首先要让企业家感受到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紧迫感、危机感,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真正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争效益。一方面,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获得较高的利润与回报,就必须通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来实现;另一方面,企业不创新就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那么企业必然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其次要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使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受到更多的鼓励和支持。最后要完善科技创新的投融资体制,拓展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科技创新具有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无法通过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获得必要支持,需要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而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大多存续期较短,相对于一些美元基金和国外家族基金来讲,更加急功近利。因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风险投资行业的价值引导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金融时报》记者:我国科技发展也离不开国际科技合作。但由于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一些企业对此表示担心。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如何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强国际合作?
李政: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科学技术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不拒众流,方为江海。自主创新是开放环境下的创新,绝不能关起门来搞,而是要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国内大循环不等于封闭的自我循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等于关起门来搞创新。相反要善于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引导国际高端创新要素到我国集聚。主动对接海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高新科技企业、国际科技组织,建立跨国创新机构、企业研发中心,推动国际优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等平台枢纽,引导国际先进成果到我国开展技术贸易。加大国际化科技孵化平台、离岸创新中心等新型平台建设力度,探索构建开放式自主创新体系,走开放创新之路。
面向未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开放条件下促进科技能力提升,中国将与各国携手推进科技创新、共享创新成果,为全球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不断做出新贡献。为此,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努力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加强与世界各国多层次、广领域科技交流合作,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主动参与构建多边科技合作机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拓展民间科技合作的领域和空间。要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与世界各国共同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重大疫情、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挑战,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惠及其他更多国家和人民。聚焦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加快启动我国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支持各国科学家共同开展相关研究。要培育国际化创新人才集聚土壤和科研环境,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体系。大力提升科研管理、平台建设的国际化水平,提高国际科技人才在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重大科学工程实施中的参与度。
《金融时报》记者:对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您认为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强?
李政:一是建立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文化包括创新观念、方法,精神,伦理。创新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体制机制的保证。从当前的科研管理体制、评估及奖励机制及人才政策上看,推动形成创新文化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应充分利用政策杠杆,以管理导向影响科技界的价值取向,营造鼓励探索、激励原始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引导年轻科技工作者投身“从0到1”“啃硬骨头”和“十年磨一剑”的科研工作,同时采取措施约束跟风式科研和“追热点”的行为,积极遏制学术泡沫的形成。
二是必须摒弃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态。目前全球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科技创新领域竞争激烈。因为世界各国普遍意识到,谁能在这场科技竞赛中赢得胜利,谁就将引领未来全球发展的方向,国家也将获得未来几十年的长期繁荣。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赢得发展的主动权,关键是要大幅度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科技创新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从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多方面着手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深层次原因是缺乏高端创新型人才,更进一步是教育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制约。因此,仅仅靠举国体制攻克“卡脖子”技术、靠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或是企业家和科学家、科技工作者,都只有戒除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态,充分尊重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规律,才能使我国科技创新获得不断突破和越来越大的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和成果评价体系。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是科技创新工作的指挥棒,反映了科技创新的导向,直接影响到科技创新效果。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的人才评价倾向,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研人才潜心钻研和积极创新的评价制度。同时,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所需要的良好科研环境和社会氛围,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薪酬待遇,压缩、减少科研人员在财务报销等事务性工作上的时间投入与负担,并且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社会地位,使其更加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尊重。科技成果评价要更多交给市场和社会,政府相关部门应避免发挥不必要的主导作用。
四是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产业界在科技创新上的紧密结合。好的科技创新,需要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紧密结合。我国当下学术界考核机制的唯论文导向,导致学术界的大量成果没能面向现实应用与市场需求,最终被束之高阁,造成学术界和产业界的脱节,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阻碍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今后应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产学研互动和协同创新、共享资源与信息。
五是建立科技创新三次分配体系。当前科技创新投入存在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使用方向和周期较为局限等问题,特别是政府资金使用周期与基础科研周期不相匹配,容易造成科研浮躁。为此,应积极拓展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鼓励社会捐助特别是企业捐助支持科技创新。对于企业捐助应从税收方面加以鼓励,比如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等。
李政: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副院长、吉林大学中以创新创业合作研究中心(吉林省国际合作基地)创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