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研究生院学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末至8月末,学校将完成组织申报、材料审查、通信评议、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等各项工作,并将于9月中旬形成自行审核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报告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同时汇总有关审核材料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信息管理和技术维护:吉林大学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管理员信箱:zygl@jlu.edu.cn版权所有 2015 吉林大学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
网站导航
当前访问量: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