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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人才派遣II类人员招聘启事
作者: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II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本次共招聘人才派遣II类人员3名,协助负责吉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够适应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3.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符合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周一)16:00前将《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人才派遣人员(II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jldxkjc@jlu.edu.cn,邮件标题请务必以“应聘:姓名+最后学历”格式进行命名。

2.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9年11月29日(周五)8:30-16:00携带《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人才派遣人员(II类)报名表》纸质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从业经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科学技术处综合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A522。

3.考核。科学技术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比照校内同类人员确定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科学技术处将成立公开招聘考评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菲 王晓晨

联系电话:(0431)85168225


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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